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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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

三、内容

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

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

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

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四、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aq-bzh3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 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供给贴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俭,强化管理。

第五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一样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一样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一样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景。

第五章: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景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经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贴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一样工种及不一样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司生产情景,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到达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属特殊情景,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团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条: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职责部门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5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6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务必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局机关所用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费用自负;

(三)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需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按季度交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四)办公用品及其它需用品购入后交由办公室专管人员保管和发放,各科室领用时领取人应在相关凭据签字确认;专管人员要加强相关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购入与发放和库存数量相符;

(五)各科室应做到增收节支,加强科室饮用水、办公用品、办公电话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1、科室饮用的桶装水,本着节约的原则,只能用于饮用,不得用作它用,一经发现,当月相关费用自负;会议室饮用水原则上不用桶装水,由局办公室组织带给;

2、加强办公耗材的使用管理(计算机设备及耗材管理制度执行),办公用纸张一律回收利用,科室用纸实行领用核销制,严禁铺张浪费。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职能部门和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标准,合理配置,严格节约,加强管理。

第五条:作业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护人体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面罩、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以上器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种专用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应检查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发现不具备规定的安全和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辐射、电磁辐射等职业危害,或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刺伤、酸碱烧伤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生产设备损坏或故障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护用品,供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分配标准取决于不同类型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和性质,按照不同岗位的分配标准,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时,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

第十三条:生产部新员工应配备本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第十四条:非生产性员工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应配备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12个月以上)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其他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用品。各部门仓库发布采购计划,储运采购部负责按计划采购,纪检、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皮大脚趾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胶带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头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护目镜、平镜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成本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总成本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情况,结合下一年度的总体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当年初制定的总成本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采购。采购时,应当查验指定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批准,采购部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督部人员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第八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验收。大批量抽样验收,抽样检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检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两证”,无“两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定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和台账。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收款人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收货部门和个人应按照规定或拟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收货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拒不接收,并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和员工收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们不能取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工作条件、安全生产需要和标准发放的。未列入或超标的工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报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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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设立专职部门或人员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定期评估和更新劳保用品清单,适应技术和环境变化,满足新的安全需求。

3. 建立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供应稳定,质量可靠。

4. 加强内部沟通,通过公告、会议等方式,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5. 实施匿名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6.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检验劳保用品的实际效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办公外包服务商负责实施,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处理。

第3条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书写工具系列、纸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与图文系列、办公生活用品系列、专项办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详见附件“x办公用品清单”)

第二章办公用品计划

第4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9日前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行政部。

第5条行政部专员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负责人审签后传送至仁通科技。

第6条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能够经行政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第三章办公用品采购

第7条办公用品采购采用即时供应、不间断配置、7x24小时服务的。办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对口仁通科技进行管理。

第8条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传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给予反馈,按协议要求配置办公用品并即时配送、应急服务以及市场价格动态等。

第四章

第9条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一份用于台账登记。

第10条行政部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后,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给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将所需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11条办公用品领取后发现不适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统一调换或回收。

第五章办公用品管理

第12条对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和耐用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办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发生的库存、丢失、损坏、价格波动等风险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担。

第13条仁通科技对办公用品的使用状况作月度报表,会同行政部反馈办公用品当月开支费用、浪费结余、办公效率等状况,参与企业办公管理。

第14条使用中的办公用品出现问题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负责退换、保修、维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1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会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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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障员工安全:劳保用品是预防工伤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正确使用能有效减少职业伤害。

2.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 提升生产效率:健康的员工能更好地投入工作,降低因伤病造成的停工时间。

4. 塑造企业形象:良好的'劳保管理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员工满意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和原则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二、发放使用标准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8、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9、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四、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2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换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的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3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

1、安环科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生产技术科和安环科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生产技术科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

(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生产技术科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安环科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违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安环科。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4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各分厂对本单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明细及人员进行记录和登记,每人一本。详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1、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物质条件。各涉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用其它物品替代。

2、劳动用品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单位的所有工种和类别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采购并按规定发放,制定发放标准细表,任何个人与部门不得随意更改发放标准、数量等。

3、全体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保持清洁、整齐,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各部门主管领导必须随时检查所在岗位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对不正当使用行为,经教育不改正者,予以处罚。

4、对于因工作特殊或抢险、救灾后,劳保用品损坏、丢失或失去其应有功能的,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主管领导签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提前报废、补发或更换。

5、采购人员必须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在发放前要进行验收,合格后分类存放,防止变质和失效,并建账登记。

6、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领用手续、规定和标准发放;凡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一定要交旧换新;凡因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按原价及应使用的年限折旧赔偿。

7、在使用期限内离岗时,每位员工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本单位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销账手续,并按一定比例折价。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16

(1)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呼吸防护系列产品有:活性碳一次性口罩、医用纱口罩、无纺布一次性口罩、活性碳一次性口罩、3M口罩、双滤盒舒适型硅质半面具、盛安防毒单罐、生力防尘口罩、盛安单罐防尘口罩 保为康新国标口罩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昕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听力保护系列产品有:低压发泡型 带线耳塞、宝塔型 带线耳塞、带线耳塞、圣诞树型耳塞、圣诞树型带线耳塞、带线型耳塞、经济型挂安全帽式耳罩、轻质耳罩、宝塔型带线耳塞、防护耳罩。

(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10)面罩面屏。用于保护脸部的保护。有防护屏、防护面屏、ADF焊接头盔等。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7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8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

(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公司行政日常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由集团副总领导,行政办公室执行管理(下文称总办),各企业司设分管职能人员。

第二章关于文件收发管理

第三条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所有报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须通过总办登记办理、呈报,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公司的文件由总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集团各部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部门总监签发。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送总办秘书处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六条文件的原稿应送总办保存备查。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统一由总办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机密文什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三章关于印章管理

第九条集团和所属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必须按规范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十条印章实施使用前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领导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总办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专人保管。所属各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凡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不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或下属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凭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见《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经理以上的领导批准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均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八条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员工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十九条对外地销售中心或长期派驻外地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按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公司规定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主办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所谓重大事项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资产;

2.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

3.涉及大额(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对外礼仪行为;

4.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地出差达两天(含)以上或请假两天(含)以上;

5.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诉讼、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等;

6.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对内新产品开发和较大新工艺设计改革事项;

7.与合作方或合资方有意见矛盾;

8.其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事项。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口头汇报,事后将详细处理情况用文字报告形式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或请假应填写《员工因公出差(郊县、外省市)审核表》(见本《须知》P144表二),并于前两天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五章关于办公用品,低耗品领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品开支原则按集团《关于费用开支的规定》第三章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职工进出公司涉及领或交还办公用品的,需凭人才资源部调令到总务处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六章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辆是为服务客户、公司领导和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务车辆的管理甚为重要。使用公务车辆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严禁公车私用及无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条有关公务车辆申请使用规定如下:

1.除交通车早晚各开一班外,其余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均需填(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经总办秘书处排定后才能用车。

2.(车辆使用申请表》应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时以前送达总办秘书处,以利安排及协调公务车辆。

3.有关安排的顺序以客户使用为先、总公司领导其次、其他子公司领导再其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协调处理。一般管理人员,在无特急事宜的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在本市区内的,不派专车。

第二十九条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记录规定如下:

1.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需填写(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二)。

2.《行车记录表》由司机填写,使用者签认,每月汇总呈送总办,以利统计分析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向各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3.集团内实行有价有偿使用车辆结算制。有关收费标准请参照《公务车辆使用收费标准表》(见附件三)。

第三十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与违章事项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使用者负有监督的责任,严禁为赶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

2.遇有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回报总办,并依照法规处理,切勿私下解决。

3.因交通事故或违�

4.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驾驶员经裁定无违章行为,其任何损失均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如下:

1.保养均需在一定里程数内进行,严禁超过规定里程数而未做保养工作。

2.驾驶员每日早晨发车前应检查车况,并随时保持车内与车身的清洁、光亮,如发现车况有问题应及时回报总办并速修复。若强行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保养及自然磨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发生事故或碰撞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4.每辆公务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均需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如附件四),每月汇总送总办,由主管行政副总审批。

5.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若因时间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有关公务车辆的停放与驾驶员休息的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下客(货)完成时,应立即停放在专属车位上,严禁任意停放。

2.驾驶员没有派车任务时,应及时保养或清洁车辆或在驾驶员休息室休息,严禁串岗或外出。

3.驾驶员是以服务客户与公司领导为原则,因此其上下班时间应以任务完成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有关公务车辆交接的规定如下:

1.驾驶员平时应保管好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年检证、车辆维修手册等证件。

2.驾驶员因故离职或调换行驶车辆,应将所有的证件如数清点无误移交给新的驾驶员,若有遗失或破损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

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0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1

1. 安全保障:劳保用品是防止工作场所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正确使用能有效减少意外伤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法规遵守:符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避免因违反规定导致的罚款或法律纠纷。

3. 提升效率:良好的劳保用品管理能确保员工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因工伤导致的停工时间。

4. 企业文化: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心和尊重,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2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3

冶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的修订方案

为了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我们在20xx年1月4日公司标准化建设会议上,要求各分公司调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施和发放使用情况。根据各分公司反馈回来的信息,结合现在的发放标准,经过20xx年3月22日下午董事会和经理办会议讨论通过,修订方案如下:

一、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分公司发放和承担费用

1、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指洗浴类(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类(线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绝缘手套等);口罩类(纱口罩、防尘口罩、防毒口罩、过滤纸等);眼镜类(电焊眼镜、电焊面罩、防护眼镜等)和耳塞。

2、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负责发放,分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供应部购进,购进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分公司发放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到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4、新增小件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同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一起下发预发表,月底发放结束,返回人力资源部上台帐。原来由分公司发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发放标准和办法执行。

5、有分公司发放的小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公司安全部负责监督管检查,发现没有配备或者没有佩戴的,从重处罚。

6、每月底,企管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报出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汇总表》,把小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单另择出,计入分公司费用。

二、个别工种发放标准调整如下:

1、炸药总库保管:发放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不发其他工作服。

2、烧火工发放标准:布工作服(12月)、蓝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皮工作鞋(12月),防护眼镜(1年,分公司发放),毛巾(3月,分公司发放)。

3、修理工:增加护脚,使用期限6个月。

4、挡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发放),高筒胶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给料工:增加防尘口罩、耳塞4个月1个;皮带工增加防尘口罩4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尘口罩3个月1个,由分公司发放。

7、磁选工、过滤机工、砂泵工、振网筛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车间自备,公司仓库办理出库手续。

8、本条款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4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分类定义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具体规定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惩罚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7、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8、附则

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开始生效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5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6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7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分类定义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具体规定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惩罚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7、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8、附则

本制度于xx年x月x日开始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