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最新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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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

接待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压缩开支,从简节约,杜绝公款吃喝风,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同,明确接待责任人,一般情况下采取分工对口接待的办法。遇重要检查、调研、验收或举行会议等情况,至少有一名局主要领导必须参加。

第三条明确接待标准。本县内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日常工作检查)按每人每餐10元接待标准就餐;本系统上级领导部门或相关部门(州级)检查工作按每人每餐(早餐5元)15元标准就餐;区级领导部门和州级党政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或本系统重大项目检查验收,由本局主要领导向县党委、政府汇报,由县党委、政府统一安排接待。原则上取消本单位一切加班就餐支出,节假日安排加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每人每餐(早餐自理)10元标准就餐。

第四条限定陪餐人员。一般性事务接待就餐,陪餐人员限定在3人以内,大型会议或重大项目检查时,陪餐人员限定在5人以内。

第五条严格履行接待手续。无论接待任务大小,必须先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由办公室负责规范填写《温泉县畜牧兽医局接待申报审批单》,核定就餐人员、就餐标准,指定就餐地点后才能就餐。

第六条接待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谁接待,谁负责,超标自付。一般情况下,就餐底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字说明事由,其它领导或职工不得擅自签单,否则费用自行承担,特殊情况下(如办公室主任外出不在),由接待人签字注明,事后由办公室主任补签。未经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请等接待费用,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第七条实行接待费季度公开制,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

(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市局机关的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二)对口接待原则:外省、外单位与市局机关各单位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员,原则上由市局机关各单位对口接待,由服务中心按统一标准安排。

(三)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四)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五)定点接待原则:分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市局要与定点单位订立接待协议,明确各自责任,规范接待管理工作。

三、接待范围

(一)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和各司局领导以及总局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

(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前来我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组工作人员。

(四)省党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领导。

(五)本系统到市局办理公务的国税干部职工。

(六)市局领导决定需要接待的有关人员。

四、接待标准

来宾接待就餐实行“基本餐加迎送餐”制。

(一)国家税务总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

1、总局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安排行程及食宿地点,送局领导审批后,接待费用据实列支。

2、司局级领导及随行人员: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含酒水,下同)由局领导出面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司局级领导每人每天XX元以内,随行人员每人每天XX元以内。

3、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50元以内。

(二)外省(区、市)国税局客人按以下标准接待:

1、副厅级以上领导及随行人员: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副厅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XX元以内,随行人员每人每天XX元以内。

2、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另按XX元以内标准宴请一次。住宿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以内。

(三)接待前来我局检查工作的各类检查人员,由相关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时间、人数以及接待标准提出接待预算,经服务中心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执行。

(四)省党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领导的接待标准比照总局领导的有关标准办理。

(五)本系统来市局办理公务的国税干部职工,由相关处室通知机关服务中心在市局指定的饭店安排食宿。住宿按一人一床安排。用餐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天XX元(早餐10元、中餐和晚餐各30元)。

五、接待程序及要求

(一)市局机关各单位所有接待对象必须先填写“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单”,并按规定标准提出经费预算。

(二)服务中心根据接待单位填报的“市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单”,核定接待费用。凡在定点单位接待的,其接待审批单由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掌握审批。一次接待费金额在XXX元以内的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批。一次接待费金额超过XXX元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批准。在定点单位以外的接待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局领导审批。

(三)各单位要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四)在接待工作中要严格按标准控制费用开支,接待用烟用酒原则上只能是本地产烟酒。

(五)除接待国家税务总局人员外,市局接待的其他客人由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定点饭店住宿。除副厅级以上干部外,其他人员的住宿只负责为每人提供一个床位,需要包房的,超出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六)公务接待工作统一由机关服务中心安排,市局机关其他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或擅自要求提高接待标准,否则不予报销接待费用。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接待管理制度 3

1.人员出入管理办法

a.接待人员负责对进入小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

b.为业主送货人员进入小区,需出示有效送货单,由接待人员电话与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c.接待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保安组长。

d.接待人员须对业主、外来人员热情礼貌,并保持应有的礼仪。

e.下列人员,未经物业管理分部特别许可,不予登记进入:

①各类产品推销、直销和传销等人员;

②各类保险宣传、推销人员;

③无法说清楚有关联系人,且又不能出示证件及形迹可疑者;

④各类广告宣传人员;

⑤其他未经特别许可人员。

2.在咨询服务中:

a.做好窗口服务,面带微笑迎接顾客。使用普通话与顾客对话,回答问题简单、准确。

b.对各种不同的咨询对象提供不同的服务。

c.在咨询过程中,对不同性格的`咨询对象要进行耐心的解答。

d.对有疑难问题的顾客要主动给予帮助。

e.对咨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记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4

第一条 为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鄂旅投公司《接待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实体的接待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坚持预算管理、流程控制。按照“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严格标准、节约开支”的原则,由综合部统筹安排,各实体根据业务范围做好具体接待工作。

第四条 严格接待范围。接待限于与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相关的公务、商务活动。工作人员的探亲、休假、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以及无公函的。活动和来访人员不纳入公司接待范围。

第五条 严格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实行事前审批,按照“事前申报、审批登记、负责人填报审批单”的程序,由各部室指定专人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综合部统一安排。

第六条 接待范围。

(一) 公务接待是指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国内公务活动人员的行为。

(二) 商务接待是指在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咨询、项目洽构、中介服务机构、营销策划机构、国有及民营企业等党委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

(一)来客4至10人为一席,3人及3人以下为半席。

(二)接待标准为100元/人/桌、商务150元/人/桌,每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其余用餐按便餐安排。

(三)中餐一律不安排酒水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四)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高档及野生动物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及高档酒水。

(五)工作餐标准每人/天40元。

(六)景区所有门票接待,接待部门到综合部填写接待审批单,5人及以下由分管综合办副总经理审批,5人以上在完成5人及以下审批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应统筹安排。

第八条 接待所需车辆、物品等,由综合部统一安排,自行安排的,费用自理。

第九条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第十条 接待单位一般不安排接待对象留宿,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安排在所属酒店宾馆等。接待部门到综合部填写住宿接待审批单,5个房间及以下由分管综合办副总审批,5个房间以上在完成5个及以下审批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各部室因工作原因需安排工作餐的,应事先填报工作餐审批单。

第十二条 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凭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函、接待清单、菜单、发票,及时报销接待费用,做到一事一结;未按程序办理的接待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禁止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它费用。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接待程序、标准、结算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接待费用的内控管理,根据预算抓好接待费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及时预警,确保接待费用在可控范围。各单位应认真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纪的由公司纪委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5

为加强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合理使用公务接待费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到礼貌、热情、周到,注重实效。

三、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分层次、按职能分工负责。上级领导或者同级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公司主要领导陪同,相关部门协助;公司各相关部门业务接待活动由各部门负责,相关领导陪同。

四、公司公务活动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一般安排在公司定点饭店,用公司抵顶的餐卡解决,用餐标准根据来访宾客的级别确定,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并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除公司定点饭店外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办公室说明原因,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现金结账。

五、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必不可少的宴请,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报公司领导签字批准。接待费用标准每人每次不超过60元。办公室将签字后的《公务接待申请单》复印留存,原件交办公室存档,没有经过审批的`《公务接待申请单》,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六、外地来宾、来访需要宴请的,来访客人5人以内的,陪同人数在1:1以内安排。来宾超过5人的,陪同人数在1:1.5以内安排。

七、各部门应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凡发生的接待费用,按部门归类结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转嫁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6

一、接待原则

因公接待、利于工作、符合标准、简朴热情、严格监督。

二、接待程序

(一)信息衔接。各处室知悉上级或其他单位有关人员来访,需公务接待时,应及时请示处室分管领导,重要宾客来访需请示委主要领导,并及时告知办公室。

(二)接待审批。各处室根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拟定接待方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注明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姓名、职务、日程安排,陪同人员名单、是否食宿和车辆保障等)送办公室复核,经处室分管领导和单位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接待工作并收取派遣公函。原则不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

(三)公务接待。根据接待事由,原则上接待工作由对口处室具体承担,办公室配合;综合公务接待,由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处室配合。

(四)接待报销。公务接待原则上需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公务活动结束后,承担接待工作的处室应当即结即报相关费用,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附上相关凭证,提交业务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签。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表、接待清单、相关发票票据等。

三、接待标准

(一)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一批客人只安排一次公务接待。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用餐应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

(三)严格控制住宿标准。配合安排住宿,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安排,住宿标准按最新差旅费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中的出差人员住宿费回本单位报销。

(四)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办公室和经办处室应严格执行经核定的接待经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不子追加。

四、监督管理

(一)委机关纪委、委办公室、委规信财审处负责公务接待监督职责,并定期将公务接待事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向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备。

(二)公务接待中严禁下列行为:

1、没有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活动;

2、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

3、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超标准接待;

5、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6、在接待费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7、以任何名义赠送或者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8、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借接待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

9、其他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悖行为。

五、其他

本制度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接待管理制度 7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的原则

1.凭来访单位的公函(通知)、电话记录或学校邀请函安排接待。

2.学校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接待费用控制在部门预算核定的总额内。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4.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联系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沟通工作。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要求

1、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学校食堂就餐,工作餐要根据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以家常菜为主。

2、 提前告知来客对象、人数及陪同人员,食堂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3、 招待用酒提前适量领取、剩余部分及时送回。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

4、 特殊情况的`校外招待要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一餐一结。

6.公私分明,凡与公务无关的朋友、同事等来访应由个人负责。

7.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按对口接待的原则,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接待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有序进行,体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水平,特对公司的有关接待工作做以下规定:

二、流程

1)任务确认:在接到相关接待任务的通知后,应仔细了解接待的规模、规格、时间、具体要求等细节问题,并对一些基本要素进行确认。

2)方案制定:在最短时间内根据接待的具体内容做出相应的接待方案,报学院领导审阅,并根据领导的意见做相应修改,对于一些可能存在变数的地方需要做部分预案以备用。

3)提前准备:接待方案经院领导批复同意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航班查询、制作接机牌、酒店房间预定、餐厅预定、车辆安排、会场安排、横幅制作、席卡制作、礼品购买、接待日程、任务与人员安排等等。

4)接待执行: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遇有临时性改变或发生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向学院领导请示。工作人员应做到仪表端正、和蔼大方、语言表达准确、亲切、服务细致、周到、尽善尽美。

5)小结:每次接待任务完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小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为今后更好的完成接待任务积累经验和培训人员。

三、质量控制

领导和具体接待负责同志应加强对整个接待工作质量的监控,及时指出不足的地方,保证接待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其它

所有参加接待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车辆保修养、原有安排等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自所承担的任务。

前期准备:

一、接机

1、查询、落实来宾所乘飞机航班、火车班次到达时间;

2、对陌生来宾制作接机、接站牌;

3、提前一个小时通知接机、接站领导和接机、接站车辆司机;

4、提前10-20分钟到达机场或火车站。

二、入住宾馆

1、确定来宾到达时间、人员情况后,第一时间预订宾馆房间。原则上副厅级以上和学院重要贵宾预订套间,其余均预定标间;2、重要来宾入住前一个小时,酒店门前悬挂欢迎横幅,房间安排水果、鲜花;

3、每天早餐安排院领导陪同;

4、离酒店当日,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及时办好结帐手续。

三、就餐

1、确定就餐时间、人员、规格后,第一时间预订餐厅包厢;

2、就餐前四个小时,通知到来宾、陪同领导和工作人员;

3、重要就餐一个小时前制作好就餐人员席卡,就餐前一个小时点菜,坚持节约原则。内地来宾不上海鲜,安排地产鱼。

4、就餐前半个小时,烟、酒水到位。

5、落实车辆,就餐前十分钟,除主宾外,所有人员到位(重要就餐安排照相人员);

6、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就餐结束前十分钟结帐,并通知司机送客;

7、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打包。

四、旅游

1、提前两天制定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并送来宾、陪同领导,发接待工作人员和司机;

2、长途旅游,提前两个小时准备好所需费用,车上饮用水、酒水、水果、雨伞、相机等;

3、提前2-4个小时安排旅游点入住酒店和就餐饭店。

五、送机,送站

1、离阿一天前为来宾购买好机票,并交来宾审验;

2、提前两个小时购买好礼品;

3、送机、送站两个小时前,通知送机、送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司机;

4、提前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到达机场或火车站;5、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打包、托运手续,并收回来宾电子客票(若机票由学院承担)。

六、收尾工作

1、及时核报差旅费;

2、未用完酒水、雨伞等,接待工作人员应及时收回,并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3、完成来宾临行前交办的其它事宜。

接待管理制度 9

1.上岗前按规定着装,服装整洁、挺阔,皮鞋光亮,左胸前佩戴工牌,头发整齐,后不过肩,侧不过耳。

2.站立服务,站姿正确,保持亲切的微笑,任何时间不得随意离岗。

3.服务周到,待客客气,见到客人主动打招呼,对客人用敬语,语言规范、清晰,如遇繁忙,请客人稍等。

4.热情接待客人,用相应语言接待中外客人,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态度和蔼可亲,切勿谢绝客人。

5.服务快捷准确,为客人办理入住登记手续不得超过3分钟。

6.准确及时将客人抵、离店时间、各种活动安排通知有关部门,保证衔接无差错,了解客房入住情况和预定情况。

7.总服务台工作用品及消耗品完好,有效整齐,清洁有序,周围环境整洁、美观。

8.做好电话预定,记录好客人要求、住房变更及其它各项要求。

9.在接待过程中如出现不能处理的。情况立即上报,不得擅自处理。

10.详细记录客人留言(工作),妥善处理并提供相应信息。

11.做好代办工作,把客户要求代办的工作在客户离店前完成,并和客户核对,如无法完成提前告知客人并告诉客人其它途径。

12.做好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并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园林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兄弟单位到我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

(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程序

(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所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根据所领导指示安排指定陪同人员,制定接待方案。

四、接待标准

(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

(二)来所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单位及系统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30~50元标准。

(三)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机关要求标准确定。

(四)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

五、接待要求

(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

(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食堂或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

(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1

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和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二、公务接待要求

1、城管局所有公务接待统一由局办公室安排,其他部门、科室不得自行安排。

2、本市内的公务接待,应提前报局办公室和分管局长批准;外市来本市的公务活动,必须提供公函,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城管局公务接待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4、城管局公务接待用餐一律不提供烟、酒,不提供高档、名贵菜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场所,菜品以家常菜为主。

5、城管局公务接待用餐尽量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参加陪餐的工作人员能少则少,陪餐完毕后,食堂出具就餐明细表,就餐领导核对后签字认可。

6、局领导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因工作需要外出就餐的,向主要领导请示后,由局办公室安排。

7、城管局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利用公款接待私人亲属、朋友;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8、城管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工作名义在下属单位就餐;各部门、科室不准以开会、检查、评比、考察、学习、培训、庆典、联谊等各种名义,用公款宴请或相互宴请。

9、凡有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前来调研、视察、指导工作的,相关部门、科室需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备;有正科级及以上领导前来时,需提前向局办公室报备,并请示局主要领导安排陪同领导及陪同人员。

10、接待对象人数在10人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1、局机关和局领导公务接待发生的费用,由局办公室统一结账。

2、各部门在局机关食堂的接待费用由局办公室结算,在局机关食堂之外接待发生的费用自付。

3、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一月一结制,若当月无法及时结清,原则上于每月10日前结清上月费用。

4、公务接待费票据必须由经手人、局办公室、分管局长签字,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5、各部门、科室未经批准自行在外安排公务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7、局财务审计科、作风效能督查组要做好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并接受职工监督。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内容,以本制度为准。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2

一、公务招待费范围

公务招待费的范围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接待分工

(一)外省(区)、市人防办领导及有关人员由办公室接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招待餐,其余为工作餐。

(二)区内市办主任、副主任(含随员)由办公室接待,其余人员由各业务科对口接待。

(三)公务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1到2人。

三、公务接待标准

(一)工作餐: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9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每天80元;提倡自助餐,一般不上酒水。

(二)招待餐(不含酒水):厅局级干部及其随员每人不高于13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不高于110元。酒水以本地产品为主。

四、公务接待费开支的审批权限

(一)厅局级、区外人防系统领导及有关人员、区内市办主任、副主任(含随员)的公务接待,在办公室年初预算控制数内开支。

(二)区内市办科以下人员的公务接待,在各业务科公务接待费控制数内开支,由各科领导审批。

五、公务接待费管理和要求

(一)严格掌握公务接待标准,遵守有关规定,禁止借工作之名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等高消费开支,不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二)公务接待费的报销手续要完备,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